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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      来源:银川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培训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94号)要求,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促使“三科”教师准确把握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编写原则和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决定举办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培训,现就做好银川市三科教师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义务教育国家统编“三科”教材建设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工作考虑介绍;

  2.统编“三科”二、三年级和八、九年级教材的编写说明、基本体例介绍、教材重难点解析等;

  3.教学指导及实施建议。

  二、培训方式

  由教材编写专家、参加过国家级培训的自治区教研员、市级教研员及优秀骨干教师进行集中讲座、课堂研讨等。

  三、培训对象

  银川市2018年9月担任“三科”二、三年级和八、九年级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已参加了自治区级培训的教师除外)。

  四、培训时间、地点

  1.灵武市自行安排,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资料送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备案;

  2.除灵武市外其他县、区及直属学校具体安排见附表(1.银川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历史、初中语文学科统编教材培训安排表;2.银川市义务教育小学语文学科统编教材培训安排表)。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培训经费(含专家交通费、食宿费等)由银川市教育局2018年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付。参培教师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2.此次培训由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出具学时证明,并按规定将直属参培教师学分计入市级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系统。

  3.校本研修贯穿于日常教学、教研工作中,各区、县(市)及直属各学校要做好校本研修的管理评价工作。

  4.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此通知后,按照培训要求,认真选派参培教师,于2018年7月13日前将参培电子名单发送至ycspxzxcxh@126.com邮箱。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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