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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交办发〔2018〕113号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宁夏交通学校:

根据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机职考办字〔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等级

本次考试设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和机动车检测与运用技术3个专业。参加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考试时间

(一)理论考试。

6月9日上午8:30-11:30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6月9日下午14:00-17:00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二)实际操作考试。

6月10日上午8:30-17:30《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计算机模拟)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1.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1.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

2.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5年;

3.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4年;

4.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

5.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1年;

6.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无工作年限要求。

7.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8.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理学、管理学等)的人员,其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工作年限比工学类专业的人员相应增加1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8年5月15日前考生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通过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于5月14日前到宁夏交通学校培训中心完成报名及信息确认。报名截止日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4〕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信息确认地点。

宁夏交通学校地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虹桥北街2—1号。

联 系 人:董鹏

联系电话:0951—897109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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